各县(区)教育局、市直属学校、安师大附中:
根据省教育厅《关于规范中小学收费管理的紧急通知》文件精神。我省从2007年春季开始,在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收学生学杂费。我市根据文件精神对网络教室收费特作如下规定:
一、全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07年春季停止收取网络教室建设费(每生每学期50元)。
二、全市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07年春季暂停收取网络教室建设费(每生每学期50元),等待省、市有关通知再作安排。
三、全市市直属高中、完中、县(区)属高中、完中,通过安徽省“校校通”工程建有网络教室的学校可以继续收取每生每学期50元的网络教室建设费。
请各县(区)认真执行通知精神并尽快传达到各有关学校。
芜湖市教育局教学仪器站
二〇〇七年二月八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