市直属学校: 为进一步做好教学仪器设备配备工作,保证各学校按课程标准开齐各学科实验项目,我站研究决定每学期组织一次教学仪器设备补充申报工作。 各直属学校接通知后,按“安徽省中小学实验教学普及市、县(市、区)建设标准”规定的配备标准,对照“中小学教学仪器设备装备目录”,对所缺实验教学仪器设备认真登记(附:芜湖市中小学实验教学仪器设备补充申报登记表),并于2006年9月1日前上报市教育局教仪站。今后每学年组织二次补充计划申报工作,第一学期于9月1日之前,第二学期于3月1日之前,不再行文。我站将严格按照申报的补充计划进行教学仪器采购、配备(对不申报的单位,不进行教学仪器补充配备)。希各直属学校作好安排,按时申报。
芜湖市教育局教学仪器站 二OO六年八月十一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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